食用魚命名無法規 冒充者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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鱈魚屬深海魚,嚴格定義下的鱈魚,只有鱈屬的大西洋鱈、太平洋鱈和格陵蘭鱈3種,由於正統鱈魚數量稀少,且國內並沒有定出食用魚命名的規則,魚目混珠情況普遍;鯰魚是熱帶淡水養殖魚,一個深海、一個淡水,相差十萬八千里,業者竟也拿來假冒。

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指出,越南鯰魚是台灣進口的大宗魚類,從這個案件可以發現,類似假冒或標示不實,恐已成為業界的常態。因為魚的種類很多,一般俗稱與正式名稱說法不一,沒有統一命名規範,讓消費者也霧煞煞,無從判斷。

葉彥伯說明,鯰魚又稱「巴沙魚」,業者紙盒也標示「巴沙魚」,一般人卻很難從字面了解;至於通稱的鱈魚種類更多,一般也將裸蓋魚、油魚、庸鰈和明太魚都稱為鱈魚,被稱為冰島鱈魚的庸鰈,價格甚至比「真鱈魚」還貴;至於明太魚則是便宜得多,但吃下肚的是真是假?幾乎都只能任由餐廳亂喊,讓消費者「自由心證」。

彰化縣食品衛生科長林毓芬指出,鯰魚容易引發過敏,患有久治不癒以及難治療的慢性疾病,或是身上有傷口感染化膿患者均不宜多吃;至於尿酸過高或痛風患者則不宜多吃鱈魚,而銀鱈、黑鱈、龍鱈等內含蠟酯,容易造成油瀉等腸胃不適現象。

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說,鯰魚混充鱈魚算是商業上的詐欺,應無食安疑慮。不過若業者涉及販售未來魚排,就要擔心過期海鮮是否有微生物汙染,並可能造成急性腸胃炎。

顏宗海提醒民眾,在烹飪的過程中,生食、熟食應該分開處理,魚類、海鮮則一定要煮全熟食用。

 

 

資料來源:百度百科